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秘密之前,我就聽過心想事成這檔事。

 

當時雖然不特別說「吸引力法則」的概念,但我想心想事成已說明一切。

 

自從看了秘密之後,我便開始服膺「吸引力法則」,相信只要你想要的事物,只要信念夠強烈,宇宙/老天/上帝/神明就會幫你達到。無形當中,便產生許多一定應該的念頭,以為只有這般堅定,才能夠獲得自己想要的,或是達到自己的人生目標。

 

但沒想到這個念頭對於我在解決與之間的關係時,竟然會造成困擾及阻礙。我一定要對方…對方應該要…,無形之間,我將吸引力法則用在與我互動的某些人身上,反而變成對自己和別人的強求。

 

不過昨天跟張老師的一席話有點點醒了我。

 

她說,她相信「吸引力法則」對於人的目標或是可以追求的事物也許是可行的,但用在身上,也許並不是這麼妥當,因為人畢竟有自主意識。

 

是啊!這麼簡單的道理為什麼我之前都無法體會呢?還以為吸引力法則可以改變人的想法,而且是別人的想法。

 

所以她說,我有一個功課該做,就是把我一定要…或者是對方應該要…的念頭,轉變為我喜歡對方…我希望對方…,並要我親口從嘴巴說出來,這兩者有何不同。我承認,剛開始我覺得嘴巴講出來是一件有點蠢的事,但實際講出來之後發現,當我說出我喜歡對方…的時候,心裡真的覺得比較輕鬆,給自己的壓力也沒那麼大。

 

這麼一來,我既不會給自己過大的心理壓力,也不會因為在心裡要求對方而讓彼此的關係越來越緊張。

 

大家之後也可以試試看,當你對別人有所期盼或要求的時候,將覺得對方應該…的念頭,轉換成我喜歡對方…,或許對自己跟別人都是一種雙贏的情況喔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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