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”秘密”之前,我就聽過”心想事成”這檔事。
當時雖然不特別說「吸引力法則」的概念,但我想”心想事成”已說明一切。
自從看了”秘密”之後,我便開始服膺「吸引力法則」,相信只要你想要的事物,只要信念夠強烈,宇宙/老天/上帝/神明就會幫你達到。無形當中,便產生許多”一定”、”應該”的念頭,以為只有這般堅定,才能夠獲得自己想要的,或是達到自己的人生目標。
但沒想到這個念頭對於我在解決與”人”之間的關係時,竟然會造成困擾及阻礙。”我一定要對方…”、”對方應該要…”,無形之間,我將吸引力法則用在與我互動的某些人身上,反而變成對自己和別人的強求。
不過昨天跟張老師的一席話有點點醒了我。
她說,她相信「吸引力法則」對於人的目標或是”可以追求的”事物也許是可行的,但用在”人”身上,也許並不是這麼妥當,因為人畢竟有自主意識。
是啊!這麼簡單的道理為什麼我之前都無法體會呢?還以為吸引力法則可以改變人的想法,而且是別人的想法。
所以她說,我有一個功課該做,就是把”我一定要…”或者是”對方應該要…”的念頭,轉變為”我喜歡對方…”或”我希望對方…”,並要我親口從嘴巴說出來,這兩者有何不同。我承認,剛開始我覺得嘴巴講出來是一件有點蠢的事,但實際講出來之後發現,當我說出”我喜歡對方…”的時候,心裡真的覺得比較輕鬆,給自己的壓力也沒那麼大。
這麼一來,我既不會給自己過大的心理壓力,也不會因為在心裡要求對方而讓彼此的關係越來越緊張。
大家之後也可以試試看,當你對別人有所期盼或要求的時候,將覺得”對方應該…”的念頭,轉換成”我喜歡對方…”,或許對自己跟別人都是一種雙贏的情況喔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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