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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幾天有人問我平常的嗜好是甚麼?我竟一時語塞,回答不出來。
還沒有小孩之前,我們會去看電影、看漫畫、有時候會去戶外走走,雖然沒有太多動態的活動,但基本上是隨心所欲,想幹嘛就幹嘛。
生了張小妹以後,這些活動幾乎都已經停擺,偶爾會趁張小妹睡著之後,偷偷跑去看午夜場電影(當然家裡還有爸媽在啦!),去戶外的機會越來越少,倒是比較常到百貨公司或大賣場。
張小弟出現之後,目前這些活動幾乎都是0,只有前幾周開始,為了看家具,我們才開始帶張小弟出門。
有了小孩真的甚麼都不能做嗎?這個問題我想就留給有小孩的朋友們回答,但我自己是不贊成,因為有了小孩就完全犧牲個人生活的這種情況。當然,很多人會說,生小孩是自己的選擇,要保有自己的生活,那就不要生小孩。這樣的論點不能說是錯,只能說每個人的觀念不同。
曾經看過一篇文章寫到,國外的夫妻,即便有了小孩,也很重視自己或兩人的生活;他們有時會把小孩託給保母,兩個人去用晚餐、看電影,過兩人生活。我知道換做是在台灣,這樣的父母可能會被大加撻伐,認為沒有盡到當父母的責任,只是貪圖自己的享受。
每個人都是一個個體,扮演著不同的角色,我認為”父母”跟”員工”一樣,都只是我們的其中一種身分,在適當的時候,我們也必須從那個角色中跳脫出來,扮演”自己”或是”老公/老婆”的角色。
所以我很羨慕國外的夫妻,他們能保有完整的個體,而不讓自己只是侷限在某一個角色裡。
如果是你,又會怎樣選擇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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